教学工作是学校一切工作的核心环节。为了加强教学管理,稳定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科教学调停课管理规定,请全院教师遵照执行。
1、教学任务一经落实,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开课或需要推迟开课时间时,需由学系主任提出书面申请、主管院长签字,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取消;
2、课表一旦排定,原则上不得更换任课教师。如遇特殊情况,需由学系主任书面陈述充足理由,主管院长签字,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换;
3、教师因病需要调停课时,应设法通知学系主任和学院教学办公室,如学系主任确实无法找到其他教师代课,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停课;教师病愈后需交病假证明,并办理补课手续;
4、教师因事需要调停课时,必须事先请假,由学系主任协调代课或补课事宜,并到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;
5、教师获准办理调停课时,首先由教师本人和教学班学生确定调停课、补课时间,然后通知教学办公室,由教学秘书与教务处联系安排教室并通知教师;
6、凡未经院系同意批准,为办理调停课手续,私自调停课,均视为教学事故;
7、本规定适用于kaiyun开云国际全体教师;
8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院务会。
2002年11月28日